4. 業余電臺分類管理
(1)我國將業余電臺分為A、B、C三類,并對其實施分類管理。不同類別業余無線電臺的主要區別在于: 允許發射的頻率范圍和最大發射功率。
(2)A類業余電臺:可以在30~3000MHz范圍內的各業余業務和衛星業余業務頻段內發射工作,且最大發射功率不大于25W;
B類業余電臺:可以在各業余業務和衛星業余業務頻段內發射工作,30MHz以下頻段最大發射功率不大于100W, 30MHz以上頻段最大發射功率不大于25W;
C類業余電臺: 可以在各業余業務和衛星業余業務頻段內發射工作,30MHz以下頻段最大發射功率不大于1000W, 30MHz以上頻段最大發射功率不大于25W。